相关文件: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(2022-2025年)》的通知
背景依据:为落实省委专项巡视监督检查反馈意见中关于我市“粮食存储能力建设有短板。吉安市已建成的粮食仓储库点符合现代粮库要求的高大平房仓较少,占比不到30%,大部分粮食仓库为上世纪60-80年代建成的老旧粮仓,受仓型结构影响,机械输送、环流熏蒸、粮情自动检测等配套设施难以发挥作用,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粮食收购、储存需求。”等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,全面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决策部署,夯实粮食安全基础,优化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布局,加快推进我市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。
目标任务:到2025年末,力争全市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基本实现仓房布局规范、储粮设备齐全、安全设施完善、监管手段多样、作业环境友好,实现全市范围内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控温储粮技术应用、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%。
主要内容:到2022年末,全市新建2座高标准中心粮库(仓容15.8万吨),完成不低于15万吨高大平房仓改造提升,控温储粮技术应用仓容达到35万吨以上。
到2025年末,全市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总仓容不低于90万吨,其中新建中心粮库和完成高大平房仓改造任务的仓容不低于70万吨,应用低温准低温、充氮保鲜等绿色储粮技术的地方国有粮库仓容超过60万吨,达到《江西省“四化”粮库仓储设施建设工作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“四化”工作指引》)要求的“四化”粮库仓容不低于50万吨。
涉及范围:全市各县(市、区)
解读单位:吉安市农业农村局行业管理科,0796-82258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