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关文件: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出租、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
9月1日上午,市政府新闻办、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《吉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出租、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,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介绍有关情况。

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政府对土地二级市场建设要求,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土地二级市场,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我市实际,在征求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、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庐陵新区管委会、市直有关单位、社会公众等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起草了《吉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出租、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》,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,并于2023年8月10日公布。
办法共六章四十一条,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出租、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的概念,各相关主管部门职责,交易制度、原则、条件、方式、流程及服务与监管体系等内容。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办法出台后,将进一步促进我市土地二级市场运行更规范、交易规则更完善、交易程序更科学、服务监管更健全,有助于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,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,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,对于促进我市土地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、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